我一向不是蘋果迷,但對於電子產品,我喜歡輕又有質感的東西。想當初出國前要買筆電的時候,MacBook Air也是有在我的考慮清單裡的,因為它輕,只不過我後來找到更輕還含光碟機的機型,哈哈。
來到美國之後發現,美國人真的超愛蘋果的。iPhone幾乎是人手一台,大學生研究生使用的筆電大部份也都是蘋果。我記得上學期修了一堂課,全班12個人裡面,有9個是用蘋果,全部一字排開也頗是個大陣仗,不過嚇不倒我的,呵呵。
最近蘋果又推出iPad,再次(?)掀起搶購熱潮。我實際把玩了一下,感覺的確挺不錯的,很有質感呀,而且蘋果著名的觸控式介面實在好用到爆炸,怎麼可以這麼順?我的Samsung手機也同樣是觸控式的,但就沒那麼流暢;上次聽一個用HTC的同學也是在抱怨HTC的觸控式螢幕很笨,常常卡住。除了「潮」跟「虛榮」之外,也許蘋果真的是有它厲害的地方啊,佩服佩服。
我有種我會重死的感覺.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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